新疆博湖:五项举措扎实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督促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22-06-29 08:24:25 文章来源:新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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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湖县委组织部根据部门职能,紧盯巡察问题靶向,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动巡察反馈意见的督促整改工作,协同县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委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压实督促整改责任分工。县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及巡察问题整改专题会议,针对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党组织建设等涉及组织部主责主业方面的反馈意见,研究制定督促整改措施,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立干部考核(监督)室专职督促巡察整改工作,形成由组织部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成员抓实际成效的工作格局,以点对点、专业对专项的方式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的日常督促检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以细致有力的审核指导、监督检查推动整改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规范督促整改工作流程。县委组织部通过受理、分解、审核、反馈、督查五个步骤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由干部考核(监督)室受理县委巡察办移交的被巡察党组织涉及县委组织部主责主业方面问题,根据部机关各科室(中心)职能分工,制定被巡察单位督促整改分工方案及台账,并由部务会成员逐项进行审核后报组织部长签批。各科室按照方案规定内容,按时审核、反馈、指导被巡察党组织上报的整改方案、台账、落实情况报告,并对照巡察发现问题对整改工作成效进行督查。

  强化巡察整改督查结果运用。县委组织部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平时考核、年度考核、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领导干部在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中表现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考察项目,不断提升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抓好巡察反馈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常态化落实巡察整改督查指导。2022年县委组织部探索开展了十届县委第一至第二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督查指导工作,涉及13个被巡察党组织,巡察发现党建、选人用人、人才、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等问题75条,已督促完成整改70条,正在整改5条,整改完成率93.33%,提出督查指导意见20条,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坚持强化效果导向,压实各方责任,协同发力,落实闭环管理,严防反弹回潮,坚决打赢问题整改歼灭战。

  健全完善巡察反馈督促整改机制。县委组织部对督促整改工作中的高效经验做法和措施进行总结和梳理,结合博湖县实际,制作了《中共博湖县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督促整改工作流程》,从主要内容、职责分工、操作流程、具体要求等四个方面规范巡察反馈意见督促整改工作程序,深入推进督促整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实效化建设,让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为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提供有力支持。(尤瑞)


责任编辑:上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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