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22 17:43:10 文章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作者: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明确采取多种方式硬化农村通户道路,到2020年年底,基本实现全省农村通户道路硬化,达到“雨天不踩泥、晴天不起土”的基本标准。
道路建设与村庄规划有效衔接
根据《工作方案》,除纳入近三年内搬迁、撤村并居、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的村庄,以及远离村庄的散居户(15户以内)和常年无人居住户外,剩余建制村全部实施通户道路硬化。今年年底前,山东将全面启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并完成10%的剩余建设任务。2020年6月底前,累计完成60%的剩余建设任务;11月底前全面完成剩余建设任务,基本实现农村通户道路硬化;12月底前组织开展农村通户道路硬化验收工作,全面总结评估实施效果。
《工作方案》要求,做到农村通户道路建设规划与村庄规划有效衔接,与撤村并居、村庄建设改造、人居环境整治、生态风貌保护有机结合、协调推进。对近期拟实施绿化、路灯、排水以及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村庄,应与通户道路硬化统筹考虑、科学安排,避免“前建后挖”,造成投资浪费。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制定《山东省村内道路硬化技术指南》,明确技术要求。各地将结合实际,根据不同村庄的经济条件、自然环境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硬化方式及标准,合理选取硬化材料。有条件的村可以采用较高标准,经济实力较弱的村可以采用块石、卵石、红砖、预制砖、建筑废弃料等建筑材料实施道路简易硬化。穿越村庄宽度4米以上的村内干道,应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监理;连通农户道路的硬化,可以由村级组织牵头,鼓励农民自主选择硬化方式,采用自助和互助的方式施工。
政府引导扶持 群众广泛参与
山东将建立市县两级政府引导扶持、村级组织具体推进、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鼓励农民共建、共管、共享。市级对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负总责,切实履行统筹推进和督导检查职责。县、乡两级具体负责农村通户道路硬化的组织实施,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村民参与通户道路硬化,做到群策群力、互帮互助。
为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山东各市、县(区)政府作为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建立以市、县级为主的财政补贴机制,制定具体奖补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群众自愿出资出劳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各界采用多种方式捐资捐助。
《工作方案》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作为牵头部门,将加强与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协作,形成齐抓共管、齐心协力推进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的格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监督指导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全面推动工作;各市政府、省有关部门利用定期督导巡查、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对实施进度、资金落实、工程质量、群众满意度等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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